
1996年,福建与宁夏跨越山海,建立起对口协作关系。三十载风雨同舟,三十载春华秋实,“闽宁协作”不仅是中国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典范,更是一部感天动地的“山海情”史诗。值此闽宁协作30周年之际,宁夏的葡萄酒产业已从昔日戈壁滩上的一粒种子,成长为今日享誉世界的“紫色名片”,成为闽宁协作成果的生动缩影。民间文艺是民族的根脉,是生活的赞歌。为铭记这段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弘扬“携手并进、艰苦奋斗、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闽宁协作精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闽宁协作、葡萄酒产业、匠心精神为主题的民间文艺精品。入选作品将在闽宁阁五楼核心展陈区长期展出,打造一场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时代性的民间文艺盛宴。
一、活动主题
“山海同酿·艺韵闽宁”——庆祝闽宁协作30周年民间文艺精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银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民间文艺家协会
协办单位:银川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三、征集范围
全区民间文艺家、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师、高校师生、民间文艺爱好者、葡萄酒产业职工文艺爱好者、相关协会会员、文化机构推荐作者。
四、作品主题
作品须紧扣以下三大篇章之一或多个:
(一)葡园耕植·山海育珍
表现闽宁协作初期福建专家、干部与宁夏人民并肩奋斗、开荒拓土、引种葡萄的历史场景;展现葡农辛勤耕作、科技兴农的现代图景,以及戈壁变绿洲的生态奇迹;体现“山海”两地人民深情厚谊,如菌草技术、教育医疗帮扶等感人故事。
(二)酒庄精酿·匠心凝韵
聚焦葡萄酒酿造全过程(采摘、分选、发酵、陈酿、灌装),突出工匠精神;刻画酿酒师、品酒师、技术能手等产业工人的形象与风采;展现现代化酒庄风貌、酿造技艺的创新与传承,以及对卓越品质的不懈追求。
(三)葡萄酒香远·共富万家
描绘宁夏葡萄酒走向全国、享誉世界的辉煌成就(如获奖瞬间、国际交流等);表现葡萄酒产业带动乡村振兴、促进移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展望未来,展现“紫色梦想”与“一带一路”倡议下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五、作品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非遗形式:
剪(刻)纸:表现闽宁镇变迁、葡萄种植、酿酒场景、劳模人物、山海情深等。
刺绣/丝绫堆绣:绣制贺兰山、葡萄园、酒庄、民族团结、丰收喜悦等图案。
泥塑/面塑/陶艺:塑造葡农、酿酒师、闽宁协作人物群像,或制作酒具、葡萄等主题摆件。
贺兰砚/石雕/砖雕:雕刻“闽宁协作”主题印章、酒标、葡园风光、奋斗格言砚台等。
农民画/烙画/葫芦雕刻:以鲜艳色彩和质朴画风描绘闽宁协作新貌、葡萄酒产业盛景。
编织(柳编/麻编/绳编):编织葡萄串、酒篓、象征丰收与团结的艺术挂饰等。
皮影/木偶:创作反映闽宁协作故事或葡萄酒酿造流程的角色和场景(静态展示或小型动态演示)。
花儿/宁夏小曲/民间器乐:创作并录制歌颂闽宁协作、赞美葡萄酒产业、展现幸福生活的原创曲目(现场播放或安排展期展演)。
民间文学/摄影:征集相关的故事、诗歌、纪实摄影作品,用于展板、画册或多媒体展示。
其他:符合主题的木版年画、布贴画、金属工艺、漆艺等。
六、作品要求
1. 原创性: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未参加过其他同类展览。
2.主题契合:紧扣三大篇章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弘扬闽宁协作精神与工匠精神。
3.技艺精湛:体现民间文艺特色与工艺水平。
4.资料齐全:提交《参展作品信息表》《作品授权书》及作品实物。
七、提交方式与时间
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以收到作品或邮戳为准)
提交方式:现场报送或邮寄(易损、大型作品请提前联系)
提交地点: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六盘山路交叉口文化园内西北角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婉宁18795370353;伏欣 13723319307
邮寄备注:请注明“紫韵闽宁作品征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八、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1.第一档次作品2件,每件给予设计、创作补贴 3000元,作品需在三大核心要素上均达到很高水准,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与传播性,能够充分彰显非遗文化的时代价值与匠心精神。
2.第二档次5件,每件给予设计、创作补贴2000 元,作品需在三大核心要素上达到优秀水平,兼具创意性与实用性,能够较好地展现非遗文化的魅力,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与示范作用。
3.第三档次作品10件,每件给予设计、创作补贴500 元,作品需满足核心评选要素基本要求,能够体现非遗文化特色与创作匠心,具有一定的创意与观赏性,为非遗传承注入新鲜活力。
4优秀类档次20件,每件给予设计、创作补贴纪念品一份,入展奖;若干:颁发入展证书(凡入选展出作品均颁奖)。
九、相关说明
1.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独创性和完整版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2.申报作品,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3.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享有展览、摄影、摄像、出版及非商业宣传的权利,使用时注明作者信息。
4.作品如需退还,请作者在《参展作品信息表》中注明,主办方将在展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统一寄回(运费由作者自理)。
5.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获一、二、三档类作品均不退稿,作为长期展示。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