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银川市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9 11:14:37

       根据《2015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和银川市人才工作决策部署,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有效促进银川开放内涵式发展,结合我市宣传文化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围绕 “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银川市“人才强市”战略目标,遵循宣传文化人才成长规律,探索建立完善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发展的鲜明导向、体制机制、特殊政策和环境服务,形成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集聚高地。

二、总体目标

2015年起,重视培养引进新闻宣传、文化艺术、社科理论以及文化产业新兴领域人才队伍。逐步加大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内容、渠道、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融合发展。进一步做好入选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及“塞上名家”的评选和推荐工作。通过引进、培养和培训,造就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使全市新闻宣传、文化艺术、社科理论等领域都有领军型人才,带动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进一步提升,形成尊重人才、重用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推进银川开放内涵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培养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银川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四、工作任务

()加强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培养引进。从实际出发,创新培养方式,拓宽培养渠道,每年培养、引进新闻宣传、文化事业、文学艺术、社科理论等领域的名家、高层次人才以及专业技术方面的骨干人才不少于5人。

责任单位:银川日报社、银川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联、西夏陵区管理处、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完成时间:长期

(二)建立双向交流挂职机制。与媒体、文化产业等发达城市建立合作关系,每年互派12名业务骨干交流挂职,时间为3—6个月。每年对口选派35名优秀专业文艺人才到高层次专业院校、专业社团进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银川日报社、银川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完成时间:长期

(三)加强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培训。一是新闻媒体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二是全市网络管理员培训每年12次;三是全市文化系统及基层单位文艺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3次;四是建立银川市“文化名人”工作室3个;五是挖掘、培育传统文化艺术人才(非遗传承人)10名,加强21个非遗中心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银川日报社、银川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联、西夏陵区管理处、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完成时间:2015年—2020年

(四)加大产业示范引领作用。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园区3个、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个、培养文化产业示范户20个。

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完成时间:长期

(五)表彰奖励优秀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每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新闻工作者、获得各级各类奖项的文艺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设立银川市“贺兰山文艺奖”,对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家和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中涌现出的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的文艺新人予以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形成届次,建立长期有效的市级文艺奖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银川日报社、银川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联

完成时间:长期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遵循“养事不养人、同工同酬、绩效考核、向一线倾斜”的原则,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打破身份界限,将表现优秀、能力突出、敢于担当的非在编人员充实到重要岗位,为年轻的记者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

责任单位:银川日报社、银川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西夏陵区管理处、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完成时间:长期

(七)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宣传力度。采取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联动的方式,推介优秀人才。市级媒体积极挖掘优秀人才典型事迹,每年银川日报等媒体策划宣传专题4期,银川市广播电视台制作人才专题宣传节目不少于3期。

责任单位:银川日报社、银川市广播电视台

完成时间:2015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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