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家协会

银川市杂技家协会章程

(2014 年 4 月 25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银川市杂技家协会是银川市杂技工作者组成的群众团体,是银川市文学艺 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党和政府联系曲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银川杂技事业、 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的方针,坚持杂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遵守宪法和法律,组织和引导杂技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繁荣发展我市杂技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杂技艺术工作者学习艺术理论,加强艺术实践,提高 艺术修养。

       第四条 组织会员搜集整理民间、民族杂技,借鉴和学习国内外优秀杂技作品,扩 大视野,增长知识,丰富创作内容。

       第五条 组织会员做好杂技艺术的教育和普及工作,组织各类比赛、评选活动。对 杂技工作者创作、表演、学术论文、理论著作等取得突出成果者,向有关部门推荐并建 议予以奖励。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杂技艺术演出活动。

       第六条 积极发展新会员,注重吸收在杂技艺术事业上有贡献的人员入会,不断壮 大协会队伍。

       第七条 积极参加中国杂技家协会、宁夏曲艺杂技家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加强同兄弟城市杂技家协会的联系和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杂技工作者,在杂技创作、表演、音乐、舞台美术、理 论研究等方面有一定成绩和影响者,要求加入本会的,经本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批准 即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力;会员有退会 的自由。

       第十条 协会依据法律规定,保护会员及其从事的艺术活动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违法乱纪、严重违反本章程、长期不参加协会 活动,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二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 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修订本会章程; 审批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理事会。

       第十四条 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经主席提名 , 理事会通过, 任命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必要时可设名誉主席和顾问若干名。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国家财政拨款;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社会捐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银川 市杂 技家 协 会简 称“银 川市 杂协”。其 英文 全称 是 YINCHUAN CITY ACROBATS ASSOCIATION,缩写为 YAA。

       第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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